
张金钟
张金钟
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,博士生导师,主要从事医学伦理学、思想政治教育、卫生事业管理等领域的研究。任中国生命关怀学会副理事长、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副理事长、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前任主任委员。
履历
1993年毕业于南开大学,获博士学位
曾任天津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学教研室主任,
1994年9月任天津医科大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、1996年11月任社会科学部主任,
2000年11月任天津医科大学教务处处长兼招生办公室主任、医学人文科学系主任,
2003年4月任中共天津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。
后任天津中医大学党委书记。
社会兼职
天津医科大学,南开大学兼职教授。
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副理事长,
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副理事长,
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主任委员,
中国性学会理事长。
教育部高等学校医药学科(专业)教学指导委员会人文素质和社会科学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。
天津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(哲学、法学组)成员。
普通高等教育"十一五"国家级规划教材《医学伦理学》主编。
《医学与哲学》杂志编委会副主任
《中国医学伦理学》、《中国健康心理学》、《医学与社会》、《医院院长论坛》等杂志编委。
科研成果
1、主要从事医学伦理学、科学技术哲学教学工作和医学伦理学、医学哲学、医学教育研究。
提出并实践了课堂教学-载体建设-校园文化-社会实践"四位一体"的医学伦理学教学模式,创建了第一门医学伦理学国家级精品课程。
2、1994、1996年两次被评为天津市优秀教师,1995、1996年两次被授予天津市高校教学楷模称号,2003年被授予"十五"立功奖章,2005年获得天津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。
3、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"中国医疗卫生体制转换中的道德建设"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研究项目"医学考试中职业道德检测的标准式样"、天津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"医学职业道德建设与卫生法制建设的相关性研究"、天津市21世纪初天津市普通高校教学改革项目"以医德养成规律为基础的医学伦理学教学改革"、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"医学职业精神及其养成的理论与实践"等10余项研究。
4、曾获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(论文)二等奖。